CMV属疱疹病毒科,其结构与其他疱疹病毒相似,内有双股DNA,由核衣壳蛋白包裹,外层为含有糖蛋白的脂双层膜。CMV主要在成纤维细胞、上皮细胞和内皮细胞内复制,几乎存在于人体各种器官和组织,并可经尿液、唾液、血液、痰液、精液、乳汁、宫颈分泌物和大便排出。
CMV感染者和潜伏感染者是传染源。主要通过密切接触(包括性接触)、消化道传播和母胎垂直传播。CMV IgG阴性人群是易感者,目前我国育龄妇女易感者占5%~10%[1,2]。CMV感染无季节性,但与人种、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卫生状况等密切相关[3]。
CMV感染潜伏期为28~60 d(平均40 d),原发感染后2~3周可检测到病毒,多数人可产生抗体,但不能完全清除病毒,会发展为长期带毒或潜伏感染。机体免疫功能正常者,通常无临床表现;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时,如器官移植、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合并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及妊娠等,体内病毒复制可再度活跃,即再激活;也可再次感染外源病毒,即再感染。
不同国家CMV感染率差异较大。欧美发达国家孕妇CMV IgG阳性率40%~83%,新生儿出生时感染率0.5%~1.3%[3]。我国北京地区正常孕妇CMV IgG阳性率89.1%~94.9%,CMV IgM阳性率0.7%~1.7%[1,2]。通过巢式聚合酶链反应法检测北京地区新生儿脐血CMV DNA,并进一步检测新生儿尿液确定,先天性感染率为0.23%[2];2010年至2012年江苏常州地区新生儿先天性感染率为1.59%,其中82%为无症状感染,但未对感染婴儿进行随访[4]。2007年至2014年南京及周边地区因胎儿严重畸形而终止妊娠的436例中,仅1.6%确诊CMV感染[5]。
妊娠期CMV活动性感染分为以下3种类型:原发感染、再激活和再感染。原发感染为孕前不久或孕期初次感染CMV,感染前孕妇体内不存在CMV IgG。再激活和再感染是指潜伏在体内的病原体被重新激活,或再次感染外源病毒。只有CMV IgG阴性者才可能发生原发感染,IgG阳性者只可能发生再激活或再感染。
CMV通过胎盘、母体分泌物及乳汁传播给子代。孕期CMV经胎盘垂直传播感染胎儿,称先天性感染或宫内感染,是胎儿最常见的病毒感染之一。胎儿感染后可表现为无症状、轻微或严重后遗症,甚至死亡。新生儿生后通过接触母体分泌物或母乳喂养感染CMV常无症状,数月后转为潜伏感染状态[6]。早产儿更易通过母乳感染CMV。孕期CMV感染对子代的影响与母体感染类型有关,原发感染引起的胎儿感染较再激活或再感染者的病情重。
孕期原发感染孕妇的胎儿先天性感染的发生率为30%~50%,且感染的严重程度差异大[3]。其中10%~15%受累胎儿可出现后遗症。原发感染孕妇随孕龄增长,胎儿先天性感染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在孕早、中、晚期宫内传播发生率分别为30%、34%~38%和40%~72%,但孕中晚期感染后致畸风险明显降低,孕早期发生严重的胎儿先天性感染的可能性大[7]。妊娠前3~8周CMV原发感染的宫内传播的发生率为8.3%[8]。
CMV宫内感染的胎儿超声检查可见肠管回声增强、侧脑室增宽,颅内钙化灶,也可表现为胎儿生长受限、肝脏钙化点、小头畸形和胎儿室管膜下囊肿等[9,10]。对孕期原发感染母亲的子代平均随访4.6年发现,25%可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智商<70、脉络膜视网膜炎、癫痫甚至死亡等[11]。
美国孕期CMV再激活和再感染的发病率约高达13.5%[7,12];而北京和江苏地区为0.7%~2.1%[1,2,4],但我国现缺乏全国性的统计资料。CMV IgG阳性的妇女,其中0.2%~2%孕期可能因再激活和再感染引起宫内感染,但胎儿出现严重后遗症少见。孕期再感染CMV孕妇的子代中,不足1%出生时出现相应症状,约8%在2岁时可出现后遗症,如耳聋、脉络膜视网膜炎、轻微的神经系统后遗症(如小头畸形),14%在5岁时出现上述后遗症,无子代在随访期死亡[13,14]。
母体CMV感染后的胎儿受累程度并不相同,胎儿可以不受感染,或受感染的胎儿没有症状,或胎儿感染后出现不同的病理表现。同时,准确诊断母体感染也不能预测是否会发生胎儿先天性感染,而是需要进行产前诊断。母体CMV感染的多胎妊娠中胎儿结局的不同,提示即使是相同的母体环境,胎儿受累程度亦存在个体差异[15]。
建议有条件的育龄妇女进行孕前筛查IgG和IgM,以明确孕前免疫状态,有助于区分孕期感染类型。对于孕前活动性感染的妇女,可暂不受孕;间隔6个月后可受孕。CMV IgG抗体筛查阴性的妇女,可引起重视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不建议对孕妇常规进行CMV筛查,有以下原因。(1)我国目前育龄妇女CMV IgG阳性率>90%,孕期原发感染少见。已有的胎儿畸形研究中,因CMV感染所致罕见,缺乏全面筛查的卫生经济效益分析。(2)我国各地区CMV IgG和IgM检测方法不一致。对于定性检查,检测可靠性尚需进一步提高。(3)CMV IgG和IgM均阳性,抗体亲合力处于高低亲合力之间时,难以确定是原发感染还是再激活或再感染,且许多机构不能检查亲合力。(4)即使确定宫内感染,在缺乏胎儿影像学检查异常表现的情况下,也难以确定进一步的临床处理。(5)筛查孕妇CMV IgM有局限性,可能与其他病毒有交叉反应,感染后长时间持续低水平阳性,需动态检测IgG变化。
(1)胎儿超声检查提示以下异常:胎儿生长受限、脑钙化、小头畸形、室管膜囊肿、脑室增宽、肠管强回声、肝大或钙化、腹水、心包积液、肾脏强回声、胎盘增厚或钙化、胎儿水肿等;(2)孕前曾进行病毒筛查,明确CMV IgG阴性者,孕20周前需要复查。
同时检测外周血CMV IgG和IgM抗体。因只检测IgM时易出现假阳性,特别是低滴度阳性者,故不能只检测CMV IgM,且有条件地区应尽可能采用定量检测方法。必要时,间隔3~4周后复查,以动态监测CMV IgG。不能确定感染类型者,应行CMV IgG抗体亲合力检查。
根据抗体检查结果,可进行初步诊断,结果判读见表1。需要指出的是,CMV抗体定性检查的准确性存在一定误差,临床诊断时应尽可能定量检测CMV抗体,必要时检测IgG亲合力。
根据孕期巨细胞病毒IgM和IgG抗体检测结果判断母体感染类型
根据孕期巨细胞病毒IgM和IgG抗体检测结果判断母体感染类型
| IgM | IgG | 感染状态 | 进一步检查 |
|---|---|---|---|
| 阴性 | 阳性 | 潜伏感染 | 通常不需要 |
| 阳性 | 阳性 | 活动性感染 | 需根据孕前筛查结果鉴别为原发感染、再激活或再感染:(1)孕前IgG阳性,则为孕期再激活或再感染;(2)孕前6个月内IgG阴性,则为孕期原发感染;(3)孕前未筛查,孕期需检测IgG亲合力指数[16] |
| 阳性 | 阴性 | 感染早期或IgM假阳性 | 间隔1~2周后复查:(1)结果同前,则IgM为假阳性;(2)IgG转为阳性,无论IgM阴性或阳性,则为原发感染,且为感染早期 |
有条件的医院应定量检测抗体滴度。同时检测间隔3~4周留取的前后2份母体血液样本的CMV IgG滴度,是诊断原发感染的关键。CMV IgG由阴性转为阳性,或者从低水平升高至4倍以上(如滴度从1∶4升至1∶16),是诊断原发感染的证据[7]。
是指所有特异性IgG抗体与抗原总的结合能力,即抗体与抗原结合的牢固程度。亲合力指数(avidity index,AI)是指抗体与抗原结合力的相对值。原发感染时,产生的抗体与抗原的结合不够牢固,为低AI;随着时间的推移,抗体与抗原的结合力增加,故既往感染、病毒再激活或再感染时,抗体与抗原结合牢固,抗体亲合力随之增高,为高AI。因此,低AI(≤30%)提示感染发生在3~4个月之内,提示原发感染;高AI(>50%)提示感染发生6个月以上,多数为再激活或再感染;如果AI为30%~50%,需随访[17]。只有CMV IgM和IgG均为阳性时,才需要检测CMV IgG的AI。
孕妇外周血CMV DNA阳性是CMV感染的直接指标。用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方法检测CMV DNA,阳性时可诊断活动性CMV感染,但不能区分感染类型。但因外周血CMV DNA阳性率低,故通常不建议通过检测外周血CMV DNA诊断母体活动性感染。
胎儿超声检查出现前述表现,且母体抗体检测结果提示活动性感染,特别是怀疑母体原发感染时,必须确定胎儿是否感染。CMV宫内感染具体筛查和诊断流程见图1。
常用羊膜腔穿刺。抽取羊水2~3 ml,常规离心后取沉淀(包括羊水中的细胞)用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检测CMV DNA,敏感性高,特异性为97%~100%。由于CMV在胎儿肾小管上皮复制最活跃,且随胎尿排入羊水,故羊水中病毒载量最高。需要注意的是,因胎儿感染后病毒复制并排到羊水的时间需要6~7周,故羊膜腔穿刺的最佳时机为孕周>21周或明确母体感染后≥6周[18];若羊膜腔穿刺的孕周≤21周,因胎儿经肾脏排出的病毒量少,容易出现假阴性。
若羊水CMV DNA阴性,基本可以排除宫内感染,或感染后不发病或症状极轻[19]。羊水病毒载量的高低是否与胎儿感染严重程度相关,目前尚存在争议。因此,应该告知孕妇,羊膜腔穿刺只能基本明确胎儿有无感染,而无法确定感染的严重程度。
阳性率明显低于羊水,且脐血穿刺的技术要求高、易出现并发症,故不建议通过脐血穿刺诊断CMV宫内感染[20]。
确定孕妇活动性CMV感染后,应转至具有进一步侵入性产前诊断能力的医院诊治。如果存在宫内感染,且影像学检查确定胎儿存在结构异常,应告知孕妇及家属,胎儿畸形或其他病变的发生风险,同时与孕妇及家属讨论是否继续妊娠。即使未发现胎儿结构异常,仍需告知孕妇及家属,少数胎儿可能有感觉神经性耳聋、视网膜病变或潜在智力发育受损等发生风险。监测超声以评估胎儿解剖结构(如脑室)及生长发育情况,必要时进行胎儿MRI检查。
对于明确为孕期活动性CMV感染者,因抗病毒治疗对预防或减轻宫内感染均无效,故通常不建议使用[7]。抗病毒药物仅对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或器官移植后的孕妇使用,目的不是防治宫内感染,而是为了减轻CMV对孕妇的损害,保护孕妇自身。
CMV IgG阴性者、家中有幼儿的孕妇、幼儿教师等。
目前尚无有效疫苗。CMV IgG阴性者应减少与病毒接触的机会。我国的原发感染多数发生在婴幼儿[21],其唾液和尿液含有大量病毒,孕期避免或减少与婴幼儿接触,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手或手消毒,可避免孕期原发感染或再感染。孕期合理休息、营养、放松心情,有利于维持正常的免疫力,可减少再激活。
本共识执笔专家:王谢桐(山东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周乙华(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参与讨论和制定的专家(按姓氏拼音排序):陈叙(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陈敦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段涛(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胡娅莉(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李笑天(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刘兴会(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马玉燕(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漆洪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孙敬霞(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王谢桐(山东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杨慧霞(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应豪(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张建平(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周乙华(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