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和孕期保健(prenatal care and antenatal care)是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传统孕期保健特别是产前检查的次数、内容、孕周以及间隔时间等缺乏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持,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产前保健的要求,我国各地区和不同医院产前检查的方案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同一医院不同的产科医师提供的产前检查方案也不一致,这也是导致目前我国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率较高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随着对围产期并发症认识的深入和产前筛查技术的进步,美国[1,2,3]、英国[4]、加拿大[5]和WHO[6]等制定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不断更新。因此,有必要制定适宜我国国情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本指南的制定参考了美国、英国、加拿大和WHO最新发布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以及循证医学证据,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2010年)[7],国家卫生部《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2007年)[8],国家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2002年)[9],国家卫生部《我国城市围产保健管理办法》(1987年)[10]和《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1989年)[11],也充分考虑了卫生经济学的要求。本指南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分为必查项目和备查项目),其中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和辅助检查的必查项目适用于所有的孕妇,辅助检查项目中,有条件的医院或有指征时可开展备查项目。
孕前保健是通过评估和改善计划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孕期保健的前移。
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妊娠的夫妇进行孕前健康教育及指导,主要内容包括:(1)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高龄妊娠。(2)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体重)增加。(3)补充叶酸0.4 ~0.8 mg/d[12],或经循证医学验证的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13]。既往发生过神经管缺陷(NTD)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 mg[3]。(4)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3]。(7)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14]、酗酒[15]、吸毒[16]等)及生活方式[17];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环境[1,3]和家庭暴力[18,19]。(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20,21]。(9)合理选择运动方式[3,4,22]。
(1)询问准备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2)评估既往慢性疾病史,家族和遗传病史,不宜妊娠者应及时告之。(3)详细了解不良孕产史。(4)生活方式、饮食营养、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运动(劳动)情况、家庭暴力、人际关系等。
(1)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体质指数(BMI),BMI=体质量(kg)/身高(m)2。(2)常规妇科检查。
孕期保健的主要特点是要求在特定的时间,系统提供有证可循的产前检查项目。产前检查的时间安排要根据产前检查的目的来决定[1,2,3,4,5]。
合理的产前检查次数及孕周不仅能保证孕期保健的质量,也能节省医疗卫生资源。针对发展中国家无合并症的孕妇,WHO(2006年)建议至少需要4次产前检查,孕周分别为妊娠<16周、24~28周、30~32周和36~38周[6]。根据目前我国孕期保健的现状和产前检查项目的需要,本指南推荐的产前检查孕周分别是:妊娠6~13周+6,14~19周+6,20~24周,24~28周,30~32周,33~36周,37~41周。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数。
(1)流产的认识和预防[1]。(2)营养和生活方式的指导(卫生、性生活、运动锻炼、旅行、工作)[3,4,26]。(3)继续补充叶酸0.4 ~0.8 mg/d至孕3个月,有条件者可继续服用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1,3,4,12,13]。(4)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3]。(5)慎用药物,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6)必要时,孕期可接种破伤风或流感疫苗[1,2,3,27,28,29,30]。(7)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14]、酗酒[15]、吸毒[16]等)及生活方式[17];避免高强度的工作[1,3]、高噪音环境和家庭暴力[18,19]。(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4]。
(1)建立孕期保健手册。(2)仔细询问月经情况,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1,2,3,4]。(3)评估孕期高危因素。孕产史,特别是不良孕产史如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史,生殖道手术史,有无胎儿的畸形或幼儿智力低下,孕前准备情况,本人及配偶家族史和遗传病史[1,2]。注意有无妊娠合并症,如:慢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肾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液病、神经和精神疾病等,及时请相关学科会诊,不宜继续妊娠者应告知并及时终止妊娠;高危妊娠继续妊娠者,评估是否转诊[2]。本次妊娠有无阴道出血,有无可能致畸的因素。(4)身体检查。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BMI[31];常规妇科检查(孕前3个月未做者)[1,4];胎心率测定(采用多普勒听诊,妊娠12周左右)。
(1)血常规;(2)尿常规;(3)血型(ABO和Rh);(4)肝功能;(5)肾功能;(6)空腹血糖;(7) HBsAg[32,33,34,35];(8)梅毒螺旋体[33,34,35]; (9)HIV筛查[1,2,3,4,5,34,35]。(注:孕前6个月已查的项目,可以不重复检查)。
(1)丙型肝炎病毒(HCV)筛查[1,3,4,32]。(2)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1,2,3]。(3)75 g OGTT(高危孕妇或有症状者)[1,5]。(4)地中海贫血筛查(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等地)[1,2,3,4,7,23,24]。(5)甲状腺功能检测[2]。(6) 血清铁蛋白(血红蛋白<105 g/L者)[2]。(7) 结核菌素(PPD)试验(高危孕妇)[1,2,3]。(8) 宫颈细胞学检查(孕前12个月未检查者)[2,3,33]。(9) 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高危孕妇或有症状者)[1,2,3,34,35]。(10)细菌性阴道病(BV)的检测(早产史者)[2,3]。(11)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早孕期母体血清学筛查[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APP-A)和游离β-hCG,妊娠10~13周+6][1,2,4,36,37,38,39,40]。注意事项:空腹;超声检查确定孕周;确定抽血当天的体质量。高危者,可考虑绒毛活检或联合中孕期血清学筛查结果再决定羊膜腔穿刺检查[1,36,37,38,39,40]。(12)超声检查。在早孕期行超声检查:确定宫内妊娠和孕周,胎儿是否存活,胎儿数目或双胎绒毛膜性质,子宫附件情况。在妊娠11~13周+6超声检查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nuchal translucency,NT)[1,2,4,41,42,43];核定孕周[3,4]。NT测量按照英国胎儿医学基金会标准进行[42]。(13)绒毛活检(妊娠10~12周,主要针对高危孕妇)[1,5]。(14)心电图检查[33]。
(1)流产的认识和预防。(2)妊娠生理知识。(3)营养和生活方式的指导。(4)中孕期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筛查的意义。(5)血红蛋白<105 g/L,血清铁蛋白<12 μg/L,补充元素铁60 ~100 mg/d[2,4]。(6)开始补充钙剂,600 mg/d[1,3]。
(1)分析首次产前检查的结果。(2)询问阴道出血、饮食、运动情况。(3)身体检查,包括血压、体质量,评估孕妇体质量增长是否合理;宫底高度和腹围,评估胎儿体质量增长是否合理;胎心率测定。
无。
(1)早产的认识和预防。(2)营养和生活方式的指导。(3)胎儿系统超声筛查的意义。
(1)询问胎动、阴道出血、饮食、运动情况。(2)身体检查同妊娠14~19周+6产前检查。
(1)早产的认识和预防。(2)妊娠期糖尿病(GDM)筛查的意义。
(1)询问胎动、阴道出血、宫缩、饮食、运动情况。(2)身体检查同妊娠14~19周+6产前检查。
(1)询问胎动、阴道出血、宫缩、饮食、运动情况。(2)身体检查同妊娠14~19周+6产前检查;胎位检查。
(1)询问胎动、阴道出血、宫缩、皮肤瘙痒、饮食、运动、分娩前准备情况。(2)身体检查同妊娠30~32周产前检查。
尿常规。
目前,对这3种病原体没有成熟的筛查手段,孕妇血清学特异性抗体检测均不能确诊孕妇何时感染、胎儿是否受累以及有无远期后遗症,也不能依据孕妇的血清学筛查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孕前筛查或孕期有针对性的筛查,不宜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常规筛查,避免给孕妇带来心理的恐惧和不必要的干预[1,2,3,34]。
早产高危孕妇,这两项筛查的价值在于阴性结果提示近期内无早产可能,从而减低不必要的干预。但是尚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对所有孕妇进行宫颈阴道分泌物fFN检测及超声宫颈评估[1,2]。
孕妇甲状腺功能减退影响儿童神经智能的发育,有专家建议筛查所有孕妇的甲状腺功能[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和促甲状腺素(TSH)],但是目前尚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对所有孕妇进行甲状腺功能的筛查,孕期应保证充足的碘摄入[2]。
目前,尚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对所有孕妇进行结核病的筛查(包括PPD试验和胸部X线检查)。高危孕妇(结核病高发区、居住条件差、HIV感染、药瘾者)可以在妊娠任何时期进行结核病筛查[3]。
备注: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参与执笔"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的专家组成员:漆洪波,常青,李力。审阅专家组成员:杨慧霞,张为远,黄醒华,胡娅莉,刘兴会,时春艳,刘彩霞,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