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京一家大医院的医师在聊天时说:"怎么(制药)公司最近没有请我们吃饭?"这里至少说明了两点:其一,公司请医师吃饭是要发生的事;其二,这些医师认为,公司请他们吃饭没有什么不对,在他们的意识中毫无"利益冲突"的概念。岂止是大医院里的医师?郭美美事件表明,中国红十字会的领导们,也毫无对利益冲突的防范意识:当红十字会与商业公司进行合作活动时,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利益冲突。红十字会从事的是以人道为目的的慈善活动,更好地为受天灾人祸影响的人群服务,他们应永远把这些人群的利益置于第一位;而商业公司的活动是使资本最大限度的增值,为股东们谋取最大利润。当红十字会与公司进行合作活动时这两类利益有可能发生冲突。例如公司可能利用红十字会慈善组织之名来行扩展其业务之实。唯有在商业公司纯粹为红十字会捐款,不有意无意利用、影响、干预红十字会活动,红十字会的活动独立运转,而捐助的商业公司获得赞誉时,这两种活动才可以有交汇点。缺乏防范利益冲突的意识,又何止是红十字会领导呢?我们的立党为公、从政为民的决策者们在决策时,需要考虑某些政策有可能引起或加剧利益冲突,例如监管部门向受监管部门集资、公安系统用罚款指标来评估警员业绩、教育部门用在职院校长来兼职担任部门首长、卫生部门的"以药养医"等等。
作者:邱仁宗
时间:2011
简介:哈佛医学院的两位作者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如何正确处理医学教育中的伦理问题。记得我年青时在足心患了赘疣,以为是鸡眼,去北京协和医院皮肤科就诊时,医生认为比较少见,在征得我同意后,命五六个医学生来观察,医生向他们解释赘疣的特点,与其他类似的皮肤病的区别。当时作为病人的我,对此非常高兴,一方面医生表示了对我的尊重,另一方面我觉得我对培养未来医生做出了微薄的贡献。
作者:邱仁宗
时间:2010